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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高素质巡察干部队伍建设

来源:贵阳日报     2023年11月20日        版次:A07    作者:

  王灏 肖雪波

  市县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以高素质的巡察干部队伍作为支撑。近年来,贵阳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把加强全市巡察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在巡察干部选配、培养、监督、管理等方面下功夫,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巡察铁军。

  巡察情况显示,自十一届市委以来,全市巡察工作坚持盯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盯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盯牢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对医疗、教育、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巡察,完成对706个党组织的“政治体检”,发现问题20294个,移交问题线索827件,立案102件126人,充分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在巡察一线,巡察队伍强化教育培训,增强本领能力;强化人才储备,完善队伍结构;强化考核激励,破解抽人难题;强化纪律建设,筑牢忠诚干净担当,锤炼了过硬能力,形成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

  从调研情况来看,近年来市县两级巡察机构在巡察干部“选育管用”等方面有了明显进步,但仍存在干部综合能力不够强;“人才库”建设使用有短板;“抽硬人”“硬抽人”制度落实有差距;巡察干部队伍活力不足;巡察队伍稳定性和专业性难以保障等问题。下一步,加强高素质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巡察队伍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把巡察队伍建设作为重要议题进行研究,作为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牢;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落实好组织实施责任,建立完善巡察专职干部和抽调干部准入、退出、管理、激励等机制,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敢于斗争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巡察队伍中,充分用好专职干部、相对固定借调干部和临时抽调干部“三支力量”;巡察办要充分发挥统筹服务保障作用,在选配专职干部和抽调干部上下功夫,科学合理谋划巡察办和巡察组建议人选;巡察组要加强对组内人员的教育管理,引导巡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巡察“熔炉”作用,要把巡察岗位当作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主动支持和配合巡察工作。

  抓住关键环节,破解抽人难题。一是推动抽调单位“愿意派”。完善优秀干部抽调选派机制,以制度形式明确选派干部标准要求以及选派程序和时间;建立派出单位负责人约谈机制,压紧压实对选派人员的把关责任;把“抽调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列入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或全面从严治党年度考核内容,强化“硬抽人”“抽硬人”的制度效力。二是推动抽调干部“愿意来”。健全完善新提拔科级和县级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机制,充分发挥巡察岗位“熔炉”作用;严格执行现有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励巡察干部担当作为。三是推动抽调干部“干得好”。注重人文关怀,加强对巡察干部的关心关爱,积极帮助解决巡察干部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巡察干部大胆履职尽责,严肃查处诬告陷害、威胁恐吓行为;适当延长抽调时间,确保巡察干部的相对稳定和连续。

  加强“两库”建设,充实人才队伍。一是严格入库标准。要切实把好政治关、业务关、作风关、廉洁关,明确准入条件,分类组建人才库。如市级巡察组组长库为县处级领导干部,熟悉党务或监督等方面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较高威信;巡察专业人才库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检法、财会审计、工程技术等专业人员组成,应在相应岗位工作3年以上;联络员库人选原则上不超过40岁,具备2次以上巡察工作经验等。二是定期动态更新。每季度对巡察人才库进行一次更新,每5年进行一次重建,注重将新提拔领导干部、优秀年轻干部,以及纪检监察、组织、巡察、财政、审计等系统业务骨干及时吸收入库;对不适宜从事巡察工作的在库人员,按程序及时调整出库。三是规范选配程序。明确参与巡察干部原则应从人才库中选配,非库人员需经组织推荐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意方可作为人选,同时对每轮参与巡察干部来源人才“两库”的最低比例进行规定,如联络员从“两库”抽调比例不少于20%,专业人才从“两库”抽调比例不少于30%等。四是建立巡后评分。每轮巡察后,组织巡察办和巡察组对参与巡察的干部进行打分排名并在人才库中予以标注,作为下轮巡察人员组建的重要参考。

  强化政治建设,提高实践本领。一是加强思想淬炼。严格落实“把支部建在组上”的要求,充分发挥巡察机构党支部和巡察组临时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制度化理论学习、主题党课等多种方式,正确认识和把握新时代新征程上巡察工作的职责和使命。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围绕提升巡察干部政治理论能力、担当斗争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推进培训辅导精准化。突出“缺什么、补什么”,紧扣巡察工作实际,聚焦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工作职责、监督重点、方法技巧等方面,开展培训辅导;充分发挥巡察机构师资力量,进一步丰富干部教育培训资源。三是加强实践锻炼。立足岗位强化实践,换岗轮岗拓宽视野,选派优秀干部参加省委巡视工作,安排区(市、县)巡察干部参加市级巡察工作,不断提升巡察干部综合素养和能力;巡察间歇期,分期分批安排巡察干部外出学习,帮助巡察干部进一步打开思路。

  严格监督管理,铸造忠诚担当。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教育引导巡察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以巡谋私、超越权限、跑风漏气等行为,不遮丑、不护短,坚决防止“灯下黑”。二是强化监督管理。把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抓在日常、督在经常,引导巡察干部做到严于律己、严于修身,做到严格按照授权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办事,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三是加强考核评估。突出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对考核优秀的通报表扬,履职不到位的提醒教育;健全完善巡察后评估制度,在巡察结束后,由同级党委巡察办牵头,深入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组工作作风和执行纪律等情况进行评估,促进巡察干部履职能力和巡察工作规范化“双提升”。

  (作者王灏系市委巡察组正县长级巡察专员、一级调研员,肖雪波系市委巡察办四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