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8日政协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到龄退休,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政协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
耿贵刚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副主席、委员。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
关于郭朝鑫同志不再担任有关职务的决定
(2024年10月18日政协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政协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
郭朝鑫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副秘书长。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
关于刘佐同志不再担任有关职务的决定
(2024年10月18日政协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政协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
刘佐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贵阳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
关于刘英同志不再担任有关职务的决定
(2024年10月18日政协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政协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
刘英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贵阳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与委员联络委员会主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
关于吕志强同志不再担任有关职务的决定
(2024年10月18日政协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政协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
吕志强同志不再担任政协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贵阳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与委员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兼)。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
关于李勇同志任职的决定
(2024年10月18日政协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政协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
李勇同志任政协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
关于廖勇同志任职的决定
(2024年10月18日政协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政协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
廖勇同志任政协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委员,贵阳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与委员联络委员会主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
关于邓勇同志任职的决定
(2024年10月18日政协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政协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
邓勇同志任政协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委员,贵阳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与委员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兼)。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
关于莫鹏同志任职的决定
(2024年10月18日政协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政协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
莫鹏同志任政协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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