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日前,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住房公积金促进贵阳贵安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九条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支持在贵阳贵安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支持住房公积金购房首付款代际互助,缴存人在贵阳贵安购买自住住房,其本人及配偶的父母、子女在本市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提取公积金支付缴存人购房首付款;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至100万元,多子女家庭由10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限为男不得超过68岁、女不得超过63岁等。
此外,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既提又贷”。缴存人在贵阳贵安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后,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征求意见稿》可在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查看。市民可于11月26日前将意见及建议通过电子邮件(邮箱地址:gygjjzhc@163.com)方式反馈至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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