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贵阳市志愿服务保障规定》的说明

来源:贵阳日报     2024年11月28日        版次:A05    作者:贵阳市人大常委会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2024年8月23日,贵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贵阳市志愿服务保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决定报请批准。现作如下说明:

一、立法的必要性

志愿服务是精神文明建设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贵阳市共有注册志愿者129万人、志愿服务队伍3147支,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走进社区、走进乡村、走进基层提供志愿服务,充分彰显了理想信念、爱心善意、责任担当,为社会和他人提供了大量公益服务。有必要制定地方性法规为维护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及其他志愿服务活动举办者合法权益和促进志愿服务活动提供法治保障。其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推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需要

为推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志愿服务保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为志愿服务搭建更多平台,给予更多支持,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党的二十大提出:“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深入推进、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市委、市政府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开展志愿服务保障的地方立法是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彻落实上述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二)解决志愿服务保障及有关活动存在问题的需要

经调研梳理,志愿服务保障及有关活动存在以下问题需要通过立法解决:一是志愿服务统筹协调不足,志愿服务保障机制不完善。二是对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项目的培育支持力度不够,不利于志愿服务向规范化、专业化、常态化发展。三是对志愿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不够。四是志愿服务经费紧缺,财政资金投入不足,政府购买志愿服务项目、为志愿服务提供场地、设施设备及其他便利条件等支持帮助的力度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志愿服务活动正常开展。五是对提供志愿服务的志愿者的管理与保障的制度措施不健全或者缺项。六是未将志愿服务活动的一些实践经验总结提炼,固化形成长效机制。

基于上述情况,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制定地方性法规《贵阳市志愿服务保障规定》,必要且可行。

二、《规定》起草、修改和审议过程

2023年10月3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提请的《贵阳市志愿服务保障规定(草案)》立法议案进行了一审。

一审后,法工委认真梳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社会委初审报告中的修改建议,并组织社会委、市委社工部、司法局、民政局、共青团市委等对草案进行认真修改,形成初次修改稿后,多次组织政府及相关部门、群团组织、社区、街道、高校、医院和志愿组织等召开专题座谈会和立法调研会,并向市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征求立法建议。结合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法工委组织对草案进行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2024年1月30日通过贵阳日报、贵阳人大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征求意见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同时专门征求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市人大代表、咨询专家的意见。

在征求意见的同时,法工委与社会委、司法局、文明办、民政局、团市委再次深入到助学、助残、生态、扶幼等不同服务领域的志愿服务组织实地走访调研,并以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根据收集到的立法建议、实地调研情况及立法论证会意见,法工委逐条研究后再行修改,形成了草案二次审议稿。2024年4月2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规定》草案进行了二审。

根据二审审议意见,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市人大社会委、市委社工部、市司法局、团市委等单位对常委会二审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对草案作了修改完善。并向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省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再次对《规定》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修改、论证,形成了草案三次审议稿。2024年8月2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规定》共18条,现将有关情况简要说明如下:

(一)关于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次立法是以“小切口”入题,通过保障对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其他提供志愿服务的其他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第一条、第二条分别对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作了规定。

(二)关于志愿服务保障职责

为加强志愿服务保障的统筹协调联动,形成既各司其职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并及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对各级政府职责、志愿服务统筹协调机构、各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等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

(三)关于培育和发展具有贵阳市地方特色的志愿服务文化。

早在2008年凝冻时候,“贵阳绿丝带”已成为贵阳市的志愿服务文化标识。之后,每年中高考期间,市民又在车辆上系“绿丝带”,免费接送考生和家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绿丝带”志愿者更是遍布贵阳市每一个角落,此次立法中,将“贵阳绿丝带”固化为地方特色志愿服务文化。

(四)关于对志愿服务组织和提供志愿服务活动的其他组织的保障机制

通过对志愿服务孵化基地布局、志愿服务项目的培育、志愿服务人才培养、志愿服务运营管理、为活动开展提供便利条件等保障制度的规定,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启动成立、建章立制、发展壮大、规范运作,在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作了具体规定。

(五)关于对志愿者的保障机制

为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利,鼓励更多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在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了对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权益保障和救助、志愿者家庭保障待遇等保障制度。

(六)关于志愿服务评优措施及其他

第十六条作了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予以表彰、奖励的衔接性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了志愿者标识使用规范。

以上说明连同《规定》文本,请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