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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预警系统建设 加强宣传 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管

我省三方面推动《贵州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实施

来源:贵阳日报     2024年12月05日        版次:A01    作者:

本报讯 12月4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贵州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对《办法》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等进行解读。

省地震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贵州位于南北地震带南段东缘,地震活动具有震源浅、成灾率高的特点,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容易诱发次生地质灾害,同时,易受四川、云南多震强震省份波及影响,加强地震风险预防预警十分重要。

该负责人介绍,《办法》共20条,采用“小切口”“小快灵”的形式,重点对地震预警工作原则、机制和管理责任,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信息发布和应急处置,省际间区域协同合作等作出规定。

《办法》明确,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组织规划建设全省地震预警系统并负责运行和维护,市(州)、县级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建立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处置机制,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地震预警信息的统一发布,有关媒体和单位配合做好信息播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地震预警信息、不得编造和传播虚假地震预警信息等。

在地震预警区域协同合作方面,贵州与重庆、四川、云南、广西、湖南等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地震预警协同工作机制,推动区域地震预警系统建设、运行、维护,推进地震预警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目前共享了我省边界外延200公里内5个省(区、市)的地震预警台站457个,使直接服务我省的预警台站由106个增加到563个,实现数据和信息互通共享,提升区域地震预警能力。

省地震局表示,下一步,将从三个方面推动《办法》实施:完善地震预警系统建设,建成覆盖全省的地震预警播发系统,提升地震预警能力和水平;加强《办法》的宣传;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确保《办法》有力高效实施,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贵州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已于今年11月1日施行。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曾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