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贵州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相关情况。
2024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对加强新时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作出系统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意见》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重点任务清单,细化为39项具体任务,纳入2024年度法治贵州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推进。
建立权责清晰的组织体系。省司法厅作为省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代表省政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具体事务,启用贵州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推动建立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会商机制,明确执法部门和有关协作单位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构建完备的制度体系。出台《贵州省行政执法“十不准”》,明确行政执法底线红线。全省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及柔性执法“一目录五清单”,统一执法尺度。
建设高效的实施体系。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领导包片工作方案,省司法厅组建9个小组分赴各市(州)开展指导督促,推动省级行政执法部门落实“条线”监督责任,各级执法部门落实内部监督责任,全面查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建设有力的保障体系。先后开发贵州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分析平台,通过执法数据汇集分析,推进行政执法精准监督。
建立贯通协调的协同体系。按照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工作会商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协作。市县两级已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纪检监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协作机制。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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