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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国传统村落”数量 占全国总量9.3%

来源:贵阳日报     2025年01月11日        版次:A02    作者:

本报讯 1月10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贵州持续高质量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自2012年国家实施“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保护制度以来,贵州共有757个村寨先后列入国家前六批“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占全国总量的9.3%,数量居全国前列。

从市州看,黔东南州415个、铜仁市114个、安顺市及黔南州均为78个、遵义市40个、黔西南州11个、六盘水市11个、贵阳市7个、毕节市3个。

贵州省传统村落分布点多面广,民族文化突出,山地特色鲜明,传统建筑丰富。在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中,我省坚守“保护发展传承中华农耕文明”的初心使命,坚持“保护为先、利用为基、传承为本”的基本原则,初步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保护发展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探索“村民主体、政府主导、社会助力”的可持续发展路径,推动传统村落与乡村旅游、历史文化名村、红色美丽村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深度融合发展,助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坚持高位推动,完善省级保护发展工作机制。2021年,省政府印发《贵州省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重点实施传统文化保护、乡村风貌提升等8个专项行动。同时出台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相关配套文件,高位推进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推动省级保护发展机制不断完善。

坚持法治先行,强化传统村落工作法治保障。早在2017年,贵州就颁布实施《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条例》,同时指导相关市县制定出台传统村落保护法规,明确各级各相关部门对传统村落的保护责任与义务,以及对破坏行为的具体处罚条款和法律责任,推动传统村落保护进入法治化轨道。

坚持改革创新,探索保护发展多种模式。运用改革思维,在全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国家示范州县和10个省级集聚区,因地制宜,统筹探索开展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模式、政府主导发展模式、数字博物馆保护模式、村企合作发展模式、精品打造模式,着力提升村落的公共服务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有力改善了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推动形成一批“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的保护利用示范村寨。

坚持补齐短板,夯实村落消防安全基础。贵州传统村落建筑多以木质结构民居为主,我省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专篇纳入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核心内容,组织开展“连片木质结构房屋传统村落消防常高压系统”等消防安全课题研究,编制传统村落消防安全技术导则、消防规划指引、消防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等技术规范。2024年5月,还联合省消防救援总队、省财政厅印发《贵州省50户以上农村木质房屋连片村寨消防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分两年完成全省2148个村寨“水改”“电改”,2024年已完成1191个村寨改造任务。

下一步,贵州省将以全面落实《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为抓手,以“1+4+10”(1个国家示范州、4个国家示范县、10个省级集聚区)为重点,分级分类、融合发展,整合省、市、县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我省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