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5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充分衔接重要政策法规、国土空间规划、美丽贵州建设等目标任务,我省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为贵州筑牢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加快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服务省重大战略实施,助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意见》包含四个方面16项措施。
在推进全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面,包含制定和发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确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等3项措施。提出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制定省市两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实行动态更新,5年定期调整;将国土空间全域划分为生态环境优先保护、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和生态环境一般管控三类单元;构建省、区域、市(州)、单元四级管控体系,实施“一单元一策略”。
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包含服务重大战略实施、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支撑和服务综合决策等3项措施。提出保障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积极探索拓宽“两山”转化路径和模式,进一步优化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在政策制定、资源开发、开发区建设、环评审批等方面的应用。
在实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方面,包含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稳定、深化流域水环境分区管控、深化大气环境分区管控、深化土壤环境分区管控、强化政策协同和改革试点等5项措施。提出构建贵州“四山八水两屏”生态安全格局,强化重要水生态空间系统和容易引起跨省水污染风险区域管理;划定大气环境敏感区域,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地下水保护;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生态环境标准、政策制定等协同。
在监督管理和组织保障方面,包含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深化部门协同、健全法规标准、积极宣传培训等5项措施。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常态化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依托系统平台、非现场技术方法对管控单元进行监管;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强化实施;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地方法治保障,加强宣传解读。
下一步,贵州将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定期调整、动态更新、跟踪评估、落地应用等工作,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常青)
(《四方面16项措施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由贵阳日报为您提供,转载请注明来源,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