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华
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强调,要保持定力和耐心,科学决策,精准施策,处理好速度和效益的关系,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这强调了领导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多办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绩观问题,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深刻体现了新时代党对初心和使命的坚守与践行。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明确要求,要把造福人民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坚决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我们要深刻理解正确政绩观的思想内涵和实践意蕴,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的工作机制。
政绩观是关于政绩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对领导干部具有强烈的价值导向作用。正确的价值观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政治灵魂,是领导干部的从政之道、为政之德和施政之要。倡导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有助于规范领导干部的权力的使用,引导干部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有效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干部就要干事,就要创造业绩,否则是立不住的。创造业绩,必须解决好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的问题。也就是要解决好政绩观的问题。”
首先,要认识清楚为谁创造业绩的问题。中国共产党是为人民谋利益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的利益与整个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一致的。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不论何时何地都应当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为人民创造业绩,绝不允许以权谋私和形成既得利益集团。有些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与个人利益深度捆绑,以权谋私,过度追逐个人名利,就是没有认识清楚自己权力的来源和为谁创造业绩这一根本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绩之本,在于为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的政绩,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领导干部必须坚定为人民利益不懈奋斗的信念,在落实改革举措中坚决摒弃一切私心杂念,一心一意为人民群众干实事、办好事,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使人民群众真正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其次,要搞清楚创造什么样业绩的问题。业绩是领导干部工作成效的体现,是干部的立足之本。业绩不容半点虚假,创造业绩必须在“实”字上下功夫,踏踏实实做出实绩。所谓实绩,是指经得起人民、实践、历史检验的实实在在的业绩。应当指出,在改革发展中各级领导干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扎扎实实创造了不少工作实绩,但也存在个别干部为快速出“业绩”在工作中好高骛远、盲目蛮干、贪大求洋、投机取巧的不良倾向,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求真务实,坚持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在落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中出实招求实效,坚决纠治“政绩冲动症”,反对搞任何形式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始终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结合工作实际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决策部署,既要着眼于人民的当前利益需求,又要立足长远,高瞻远瞩谋中华民族子孙后代之福祉。
最后,要解决怎样创造业绩的问题。业绩是通过艰苦奋斗干出来的。实干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优良传统和政治本色。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党成立以来取得的每一次巨大成就都是在实干、苦干中奋斗出来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党发扬实干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克服许多艰难险阻,创造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我国改革迈向新台阶。面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繁重任务,必须弘扬艰苦奋斗精神,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科学制定改革任务书、优先序、时间表,切实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发挥榜样的作用,以先进人物的光辉事迹鼓舞和激励全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在我们身边从来不缺乏在普通的工作岗位作出不平凡业绩的英雄模范,我们要善于发现和树立榜样,把榜样当作标杆,脚踏实地干实事,淡于名利、甘于奉献,在工作中创造不平凡的业绩。
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在落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任务中要起带头作用,主动走在前列、干在实处,根据工作实际细化改革方案,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当好“排头兵”和“领头羊”。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实践、深入人民群众中实地调研,了解和掌握实际情况,从实际出发谋划工作,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施政之策。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除了要处理好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的问题外,还要完善干部政绩考核体制机制,营造正确的用人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些干部惯于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然后拍屁股走人,留下一屁股乱账,最后官照当照升,不负任何责任。这是不行的。我说过了,对这种问题要实行责任制,而且要终身追究。”要建立立体式、多角度、全方位的干部考核制度,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的政绩,形成崇尚实干的正向激励体系。要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勇于担当,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作者系贵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导师、贵州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两个结合”的地方实践推动高端智库研究员。本文系2021年度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生态民生观研究”〔21GZZD61〕阶段性成果)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由贵阳日报为您提供,转载请注明来源,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