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有调整

涉及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购新

来源:贵阳日报     2025年08月01日        版次:A02    作者:

本报讯 省商务厅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公告,8月1日0时起,我省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购新政策有调整。

在汽车置换更新政策调整方面,8月1日0时起,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比例从按交易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6%给予补贴调整为按交易发票金额1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的,补贴比例从按交易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5%给予补贴调整为按交易发票金额9%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3万元。以上以所购新车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日期为准。

在家电以旧换新、数码购新政策调整方面,8月1日0时起,实行限额限时发放补贴券:每周五上午10点30分统一发放补贴券;每人每类补贴券可领取1次;补贴券先到先得,领完即止,补贴券有效期为7个自然日,超过有效期未使用即自动作废,下周可重新领取。同时,实行“实名校验+滑块验证”的双重验证方式。个人消费者手机IP定位必须在贵州省省内才可领取补贴券;个人消费者云闪付GPS定位在贵州省省内方可使用核销补贴券。此外,明确了送货期限,送货期限为完成交易后的三个月,超期未送货的不予发放补贴。

本次政策调整仅涉及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购新活动中的补贴标准及发放规则,其余内容继续按原活动规则执行。贵州省现行的汽车报废更新、家居换新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均保持不变,继续按原规定执行。

购车发票在8月1日前,且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仍按照原补贴比例执行。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