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守护游客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向全省住宿行业经营者及相关第三方平台发出提醒告诫函,剑指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提醒告诫函严令禁止三大类价格乱象——
透明定价是底线,线上线下所有价格必须真实、醒目、及时更新;客房宣传图需与实际一致,严禁标价外加价、预订后到店涨价、无正当理由拒退订房。
契约精神不可违,订单一旦确认,商家不得擅自毁约或提价;第三方平台严禁技术手段“暗改”商家公示价格。
价格欺诈零容忍,对于虚构原价、虚假打折、模糊标价、散布涨价谣言哄抬价格、行业抱团串通操纵房价等行为,一律重拳严打,具体包括: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将给予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最高罚款50万元;构成哄抬价格的,最高罚款300万元;构成相互串通、操纵客房价格的,最高罚款500万元。
省市场监管局要求所有住宿业者和平台立即对照《贵州省旅游市场住宿行业经营者价格行为合规指引》自查自纠。即日起,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启动高强度巡查,依法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展开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曾秦)
(《住宿行业经营者价格违法最高罚款500万元》由贵阳日报为您提供,转载请注明来源,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