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进行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sim584QrSwT1SpM83qolA?pwd=7erv
提取码:7erv
二、建设单位:
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卢工 15085933552
邮箱:523707395@qq.com
三、环评单位:贵州中咨环科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项工 0851-85845227
邮箱:869878217@qq.com
四、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以来电、邮箱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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