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槌落,万物生。2025年2月,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把庭审搬进乌当区阿栗花卉市场,对王某等5名经营户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集中宣判,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等5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至3000元不等刑罚,均宣告缓刑。
此案始于2023年12月,贵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与森林警察支队在联合执法中,于乌当区阿栗花卉市场查获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5名经营户在未取得行政许可的情况下,非法收购、销售春兰、观音座莲蕨、金毛狗蕨等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这几丛兰花、几十株蕨类,在盆景市场或许只值几百元;在生态系统里,却是维系生物多样性的关键一环。”承办法官话音未落,旁听席商户频频点头。
从“盆景”到“生态”,这场花卉市场里的宣判,只是贵阳法院系统织密绿色司法保护网的一个缩影。宣判中,法院通过“刑罚+教育”模式,既彰显了法律威严,又引导市场主体树立生态保护意识,让破坏生态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滥伐林木、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等犯罪案件37件,让违法者无处遁形。
2025年8月15日,第三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在白云区蓬莱仙界、乌当区羊昌镇黄连村、乌当区偏坡乡偏坡村以及修文县六屯镇大木村,举行了一场古树司法保护挂牌仪式,古树挂上了“司法保护牌”,每一株古树都有了专属的“司法守护人”。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联合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正式推行“树长法官”保护机制,为贵阳市辖区内首批具有典型生态与文化价值的古树挂上专属司法保护牌,标志着贵阳市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工作迈入“精准化、标识化、常态化”新阶段。
司法保护人将承担起日常巡查、生长监测和全方位保护的职责,密切关注古树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并制止任何可能威胁古树生存的违法行为。一旦涉及古树名木的民事纠纷或刑事案件发生,司法保护人将迅速响应,积极开展调查、调解和审判工作,为每一起涉古树案件的妥善解决提供坚实的专业支撑。
2025年2月,贵阳法院系统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六五纲要”文件精神,破解环资审判技术难题,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开展生态技术调查官制度,首批共聘请20名专家进入生态技术专家库,涵盖环境科学、固体废物、水利、大气、土壤等多个专业领域。这些专家将优先作为涉环境资源类案件的生态技术调查官,在鉴定评估指导、技术事实调查、修复验收等重要环节参与环资案件审理工作。
某环保中心诉某水务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民事公益诉讼一案,成为全省首例适用生态技术调查官制度的环境案件。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聘请的生态技术调查官全流程参与现场勘查,围绕争议焦点出具专家意见、开庭接受当事人质询,为法院依法妥当裁判案件提供了专业“外脑”支持,为当事人减轻了鉴定评估上的讼累,现该案判决已生效,被告方已经主动履行。
下一步,贵阳法院系统将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切实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能力和审判体系现代化,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助力拓宽“两山”转化路径,以发展“含绿量”助力提升增长“含金量”,为美丽贵州建设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章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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