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

来源:贵阳日报     2025年09月01日        版次:A07    作者:

黄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狠抓作风建设,从中央八项规定破题开局,到《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以党内法规形式固化制度成果,标志着基层减负实现从“治标”向“治本”的深层跨越。我们要把学习贯彻执行《若干规定》摆在突出位置,深刻把握《若干规定》的重大意义与核心要义,努力为基层“松绑卸担”,为深化全面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贵阳贵安实践筑牢作风保障根基。

形式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党践行初心使命的大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出专门部署,明确提出要健全长效机制。《若干规定》作为第一部专门规范为基层减负工作的党内法规,其出台不仅是对“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这一政治承诺的生动践行,更是对基层负担问题实施系统性治理、以刚性制度确保中央减负精神落到实处的重大标志。我们要认真领会《若干规定》的核心要义,从刚性约束上发力,以量化标准压缩形式空间,针对文山会海、重复督查考核等问题,《若干规定》以“不可突破”量化指标,彻底挤压形式主义的生存空间;从权责重构上发力,以清单管理厘清职能边界,一方面通过全面梳理基层政权法定职能,制定乡镇(街道)职责清单和属地事项责任清单,另一方面建立“属地管理”事项准入制度,上级部门不得随意将自身职责转嫁基层,确需基层配合的事项必须同步赋予相应权限和资源保障;从保障赋能上发力,以资源下沉强化基层根基,针对频繁借调、重复报表、示范创建等导致基层单位运转难维持问题,《若干规定》在减负的同时注重赋能基层,通过资源下沉构建坚实保障体系,着力实现人力保障制度化、技术赋能高效化、创建活动规范化,切实减轻基层不必要的工作负担。

深化落实《若干规定》的实践路径,首要的是筑牢权责清单基石,明晰治理边界约束。一是加强基层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科学界定法定职责,同步推进人财物资源下沉,确保基层具备履职所需的资源保障与能力授权,根治“小马拉大车”的权责失衡问题。二是强化上级权责清单规范约束,系统厘清省、市、县(区)行政机关权力边界与责任范畴,严禁以“属地管理”名义转嫁法定职责,从源头阻断“甩锅式”减负。三是确立准入负面清单监管红线,通过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下移基层的事项,构建基层负担“防火墙”,防止责任层层加码。

健全协同联动体系,提升整体治理效能。一是坚持党建引领聚合力,健全省市县三级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完善“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响应体系,赋予基层综合执法调度权与事项统筹权,推动基层从“行政末梢”向“治理枢纽”转型。二是坚持上下联动强管理,坚持以上率下,将部署、落实、督查、整改全流程纳入闭环管控,确保减负政策在组织体系内连贯传导。三是坚持部门协同提效率,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机制,规范联合检查与考核结果互认程序,实现治理要素集成化配置。

深化数字技术赋能,摆脱数据应用困境。一是构建政务服务数据中台,整合跨层级、跨部门数据源,通过智能报表合成等功能压缩冗余填报,根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二是建好用好城市大脑,整合综治、公安、民政等领域资源,实现公共服务“一网通办”、应急指挥“一屏统览”,以数据跑路替代基层跑腿。三是规范智能平台集约建设,整合智慧党建、城市管理等异构系统,建立纵向穿透的基层智治网络,防范系统碎片化导致的“数字负担”。

优化考核激励机制,确立实干实绩价值导向。一是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坚持“考少、考精、考重点”原则,集中整治“多头考核”,推动“材料留痕”向“发展实绩”的评价转变。二是创新监督管理模式,将基层减负成效纳入巡视巡察和审计监督重点内容,畅通举报反馈渠道,对形式主义新变种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三是完善激励问责闭环,健全权责对等问责制度,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界定改革失误与失职行为,营造敢闯敢干氛围。

(作者系中共贵阳市委党校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