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孩子,教育一片群众。”这是南明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刘玉写在笔记本扉页的一句话。
扎根未成年人检察一线十余载,她先后主办、审批各类未成年人案件748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50余件,保持“零冤假错案、零瑕疵案件”纪录;带领团队捧回“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妇联维权先进集体”等国家级招牌,个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一等功,入选全国未检人才库。荣誉背后,是她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刻进日常的执着。
2024年,9岁小明的父母双亡,17万元遗产被亲属领取却无人抚养。刘玉启动民事支持起诉,出具支持起诉书,依法申请诉讼费用减免,与相关部门一起帮助小明追回7.5万元并建立“成年领取”专属账户。案件判决当天,她把判决书复印件装进小明的书包:“这是你爸妈留给你的底气。”
除了在办案过程中全力保护未成年人,刘玉还通过酒吧违规雇童工、酒店不登记、校园周边噪声等案件及现状,看见了“治理空白”。她先后提起34件行政公益诉讼,针对酒吧、KTV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雇佣和接纳未成年人,以及给未成年人文身等问题,通过公益诉讼监督职责督促履职,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未检检察官不能只做‘办案员’,更要做‘治理员’。”刘玉说。
刘玉深知,未成年人保护需汇聚社会合力。她创设“捕、诉、监、防、教、管、宣”七位一体工作法,引入社工、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制定《南明区未检社会化支持体系指引》,累计帮教30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20余人重返校园;与15个异地未成年人保护部门建立协作机制,让“迷途少年”及时找到回归的道路。
刘玉还牵头建成贵州省首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线上线下接待130批次3万余人;主创微动漫《未成年人的那些“网事”》获全国“三微”比赛优秀微动漫奖;连续5年开设“检察官职业体验营”,150名中小学生走进检察院“跟岗”;在专门学校设立“检察官+社工”服务站,实现“女生生理课堂、男生情绪工坊”全覆盖,所在班级零再犯。
“未检工作没有终点,只要还有一个孩子需要保护,我就会一直站在第一线。”刘玉说。
马思琪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章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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