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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区一院落改造后新增“车辆卫生费”引争议

市场监管部门初步判定 不属于乱收费

来源:贵阳日报     2025年10月22日        版次:A02    作者:

改造后的院落干净整洁、停车有序。

本报讯 近期,完成老旧小区改造的南明区观水路122号院落变得干净整洁,但一个新问题也随之出现——一笔新增的“车辆卫生费”让业主们意见不一。针对该问题,“融媒问政面对面”记者进行了实地走访。

10月16日,记者在观水路122号院落看到,入口处安装有停车道闸并贴有“不对外停车”的提示,院落沿路整齐施划多个停车位,车辆有序停放。在值班室门口,记者看到了关于收费的通知,通知称2025年9月1日起收取停车相关费用,业主车辆60元/辆/月,临停车辆2元/小时;费用仅用于停车场卫生管理,且因车位有限,仅对业主开放,无固定车位。

对于这笔新增的收费,业主李先生有异议:“这里以前停车不收费,而且我们交了物业费,为啥还要单收停车卫生费?是否合法合规?”

但也有其他业主对这笔费用的收取表示理解和支持。“改造前,外面的车随便进,业主回来经常没地方停车;改造后,物业清退了非业主车辆和“僵尸车”,业主基本有位可停,管理更有序,我觉得交费是值得的。”业主宋女士说。

据了解,该院落共有398户业主,物业方贵阳天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2000年起负责该小区的管理,提供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公共设施维修等服务,物业费为0.3至0.4元/平方米。该公司副总经理李燕告诉记者,改造前,仅“僵尸车”就有20余辆,业主“停车难”的问题突出。

“此次老旧小区改造升级了停车系统,就是为了规范管理,保证业主的车辆停放需求。”李燕说,收取的车辆卫生管理费主要用于专人引导停车和周边保洁,因物业公司并未将其视为“停车费”,未进行停车场备案。

针对业主的疑问,记者联系了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水口寺街道观水路社区。

经现场核实,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主办王晟表示,该小区院落明确标注“不对外停车”,初步认定不适用《贵阳市停车场条例》,收取的“车辆卫生费”用于卫生保洁和停车引导,且参考周边标准收费较低,初步判定不属于乱收费。

王晟表示,因物业公司未与业主签订规范合同,为避免服务范围和职责不明确,已建议物业公司与业主协商约定服务细节并签约。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关注此类问题和居民意见,联动相关部门,探讨更规范的管理方式。

对此,观水路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李志静表示,因小区为非营利性停车场,社区将协助物业向相关部门咨询是否需要备案并全程跟进,搭建好物业与部门、业主的沟通桥梁,推动问题妥善解决。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杜立 刘庆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