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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人民法院红枫人民法庭——

法治课堂搬到村民家门口

来源:贵阳日报     2025年10月23日        版次:A04    作者:

“这普法‘坝坝会’开得好,就像一场及时雨,润进了我们心坎里!”近日,在清镇市红枫湖镇羊昌村的广场上,一位参与活动的村民难掩激动之情。

近日,清镇市人民法院红枫人民法庭借助“两所一庭”(司法所、派出所、法庭)联合巡逻契机,将法治课堂搬到村民家门口,聚焦土地纠纷与邻里关系两大基层治理重点领域,为当地群众送上一堂生动实用的法治讲座。

活动现场,红枫人民法庭负责人陈玉兰成了村民们的“法律讲师”。她紧密围绕农村地区多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界限争议等典型问题,结合本地区已审结或调解成功的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乡音土语”,将复杂的法律条文讲解得深入浅出。

“大家看这个案例,之前有个村子,两户人家因为宅基地界限问题闹得不可开交,差点动手。后来通过法律途径,明确了界限,现在两家关系也缓和了。”陈玉兰一边讲述案例,一边向村民们解析相关法律条文的核心要义。对于村民们现场提出的各类疑问,法庭干警们耐心倾听、细致解答,还清晰指明了依法维权的有效途径和具体流程。“原来这样维权才合法,以后遇到类似问题就知道咋办了。”一位村民说。

在邻里关系方面,陈玉兰重点阐述了构建和谐邻里关系应遵循的“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等基本原则。她引导村民遇到矛盾纠纷时,首选协商方式解决,“远亲不如近邻,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协商解决既能解决问题,又能维护好邻里感情。”

为了让村民们更好地理解,陈玉兰分享了数起成功调解的邻里纠纷案例。“之前有两户邻居因为排水问题产生矛盾,通过我们多次调解,双方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商量,最后找到了一个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现在两家还经常互相帮忙呢。”通过这些案例,她倡导大家共同培育文明乡风,维护乡村和谐稳定。

此次红枫人民法庭依托“两所一庭”联动平台开展流动普法,打破了传统普法的空间限制,让法律知识真正“沉下去”“活起来”,融入百姓日常生活。活动现场,村民们围坐在一起,认真聆听、积极提问,形成了良好的互动氛围。

“这种普法形式好,就在家门口,我们能听得懂、记得住。”一位参加活动的村民说。另一位村民也表示:“以后遇到问题,就知道用法律来解决,不再盲目冲动了。”

下一步,红枫人民法庭将继续探索并丰富“巡回+普法”“联合+服务”等工作模式,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下乡活动。通过不断深入基层,将法律知识送到每一位村民手中,为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持续贡献司法力量。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