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解决贵阳市白云区安置群众,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现将贵阳市白云区安置房分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房源及分房对象
(一)安置房源。本次分配房源为贵阳市白云区鸡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东片区(鸡场村一期)、贵阳市白云区鸡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东片区(铝兴南路二三期)、贵阳市白云区铝兴南路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点一期安置房,安置房产权性质为商品房产权(最终安置房面积以测绘部门、不动产证办理部门核定为准)。
(二)分房对象。本次进行安置的对象为贵阳市白云区白金片区、鸡场片区项目开发建设中,与白云区房屋征收管理局签订了《贵阳市白云区房屋征收(搬迁)产权调换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安置协议”),安置协议约定安置点为白金片区、鸡场片区安置点的安置户。(因目前房源不满足全部安置,将按照安置户安置协议签定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列确定安置对象)。(具体分配对象详见公示表)。
二、分房时间及地点
(一)分房时间:分两场开展,具体如下:
1.上午场:贵阳市白云区鸡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东片区(鸡场村一期)安置点分房时间,2025年11月23日(星期日)上午8:00至11:30。(8:30—9:00审核,9:10—11:30抓阄)。
2.下午场:贵阳市白云区鸡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东片区(铝兴南路二三期)、贵阳市白云区铝兴南路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点一期安置房分房时间,2025年11月23日(星期日)下午12:50至17:00。(13:00—13:20审核,13:30—17:00抓阄)。
(二)分房地点:安置对象自行前往金融西路与金欣路交叉口(老行政楼旁)参与分房。
三、分房须知
(一)本次安置对象到现场参与分房时,需持《安置协议》(原件)、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并由工作人员核对。
(二)若因特殊原因(如年迈、残疾、伤病等)不能到现场参与分房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被委托人需在选房公告规定期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户口本、征收协议、委托书到村委会申请办理委托确认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办理委托时间截止2025年11月21日。
四、其他事项
(一)公示期间有漏登、错登、误登的,根据安置对象提供的《安置协议》核实后,进行更正或解释。
(二)本次抓阄分房由司法局和艳山红镇推荐的村民代表监督观察员全程监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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