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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区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普法宣传

来源:贵阳日报     2026年04月17日        版次:A03    作者:

本报讯 4月15日,南明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永乐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普法宣传活动,为广大农民朋友普及种子法相关知识,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更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战略性资源。“买种子要注意查看标签标识,保留好购种凭证,遇到假劣种子、品种不对版等问题,要及时向农业部门投诉维权。”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结合耕种生产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种业法律法规核心条款,重点围绕种子购买、使用规范、维权途径等农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展开详细讲解,变“讲法条”为“教方法”,切实帮助农民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农民群众买得放心、种得安心。

“以前买种子只看产量,不太注意包装上的编号,今天听你们一讲,才知道这里面有这么多门道。”永乐乡一位农户的感慨道出众多参与群众的心声。此次活动聚焦农民合法权益保障与耕种生产需求,以种业普法为抓手,以“普及种子法规、强化安全意识、守护农民权益”为核心,精准对接农民群众生产需求,打通普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据初步统计,此次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购种安全须知》等宣传资料100余份,现场讲解和答疑50余次。

下一步,南明区将继续加大对种子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严格执行种子备案制度,同步开展农药、肥料、农膜等其他农资储备调度与监管,确保农资货足价稳。同时,强化经营与使用环节的宣传指导,增强农户农资安全使用意识,持续做好种子市场监管和服务,确保农户用上放心农资,全力护航耕种生产。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李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