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1日,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办公室收到一份礼物——一面印有“复议公正给力,劳工真心点赞”的锦旗。这份来自复议申请人的感谢,为严肃的法治工作增添了一抹温情。
本案起于申请人亲属尹某(系贵州某公司派驻湖北十堰的直管销售经理)的不幸离世——尹某在自行驾驶单位车辆前往襄阳开展销售工作期间,于入住酒店夜间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事后,其家属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人社部门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家属对此不认可,遂依法向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受理案件后,秉持“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结合尹某生前的工作性质与行动轨迹,对案件进行了细致梳理与类案检索。经严谨审查,行政复议办认为尹某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关于“视同工伤”的法定情形。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人员多次与市、区两级人社部门进行深入对接与释法说理。最终,人社部门采纳了行政复议机关的审查意见,依法撤销了原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解决了申请人的诉求。
据介绍,行政复议不仅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更是化解“民告官”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主渠道。本案生动诠释了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更彰显了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民生温度。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李佳旭)
(《复议纠错解民忧 实质化解暖人心》由贵阳日报为您提供,转载请注明来源,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