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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阳日报     2026年06月17日        版次:A03    作者:

遗失

●本人孙建明,于2008年5月4日在思亲园购买墓位:涌金九区二十五单元4号,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合同、发票遗失,现声明作废。

●贵州致美百佳装饰建材有限公司遗失贵安新区发展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石支行的转账支票24张,号码为3200522000764452至3200522000764475,声明作废。

●遗失贵AF06383网约车运输证,声明作废。

●遗失贵AD7422道路运输证,号520113005882,贵AD2580道路运输证,号520113005884,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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