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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公开征集 涉网黑恶犯罪线索

来源:贵阳日报     2023年03月30日        版次:A02    作者:

  本报讯 3月27日,贵州省公安厅发布通告,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涉网黑恶犯罪线索,并公布举报线索范围、举报要求和举报方式。

  为深入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在信息网络空间持续纵深开展,严厉打击惩治涉网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整治信息网络领域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我省公安机关将开展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

  征集的涉网黑恶犯罪线索范围包括网络“裸聊”敲诈、网络“套路贷”、舆情敲诈、恶意索赔、网络“软暴力”催收、网络“水军”滋事以及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黄赌毒、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凡检举、揭发涉网黑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根据《贵州省公安厅群众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敦促涉网黑恶犯罪嫌疑人立即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凡是包庇窝藏犯罪分子、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毁灭或伪造犯罪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通告要求,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可包括受害经过,提供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有效网址、链接、网页截屏、网上交易记录、相关APP名称及安装包、相关社交软件账号、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物证书证等材料。同时,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人,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凡对举报者、提供线索者进行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杨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