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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阳市城镇养犬管理条例》 审议意见的报告

来源:贵阳日报     2024年06月11日        版次:A04    作者:

  省人大常委会:

  本次会议对《贵阳市城镇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条例》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议予以批准,同意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对这些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条例》的施行日期明确为“2025年1月1日”。

  此外,建议对《条例》部分条款作文字技术处理。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