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花溪区民政局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全面扩大救助保障覆盖面,切实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和低保保障标准,强化民生保障。
根据《花溪区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方案》,2024年4月花溪区低保保障标准提至每人每月827元,特困供养标准提至每人每月1323元。2024年以来,全区累计发放低保金4147.6万元,惠及32577户次63852人次;发放特困供养金1096万元,惠及5680人次。
为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15+1”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集中整治部署要求,花溪区民政局大力推进“人情保”“关系保”等群众身边具体实事集中整治。目前,花溪区民政局及相关部门正对相关社会救助的政策依据、2022年以来救助发放情况、排查情况、救助问题反映件处理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及实事办理情况进行整理完善。
为坚决扛起民政领域群众身边具体实事集中整治工作政治责任,花溪区民政局精准靶向施策,成立三个督查小组,积极组织基层民政干部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做好长效监督管理,制定《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制度》《花溪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指导及监督管理制度》等,规范保障对象的申领、核实、发现、清退工作。此外,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向社会公布线索征集公告,公布集中整治举报电话、地址、邮箱等,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切实做到有诉必查,全力守护好民生“钱袋子”。
据统计,截至2024年11月,全区在册低保对象2907户5731人,财政供养人员11865人,无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548人,受灾救助184人,医疗救助8899人次,教育救助13243人次,住房救助2706户(其中花溪2276户,经开430户),公益性岗位补贴796人,临时救助1331人。
(胡晓静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李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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