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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多举措完善生育医疗保障制度

来源:贵阳日报     2025年04月16日        版次:A08    作者:

本报讯 记者从贵州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近年来,贵州医保积极作为,不断完善生育医疗保障制度政策,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全方位加强生育支持,为生育家庭筑牢健康保障网。

在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权益方面,贵州医保在不另行征收生育保险费的基础上,将全省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确保其能享受生育医疗和生育津贴(生育补助金)待遇。在贵州省参加职工医保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灵活就业女职工分娩后,可以享受超过人均6000元的生育补助金。据统计,2024年全省灵活就业女职工领取生育补助金1184人次、720万元。

产前检查待遇显著提升。自2023年10月起,全省参保女职工产前检查待遇从原来的500—800元不等提高到1200元,叠加职工普通门诊统筹,产前检查最高可报销3200元。同时,新增城乡居民产前检查待遇,参保人员怀孕后可享受600元产前检查待遇,叠加普通门诊统筹最高可报销1100—1200元。政策实施后,全省居民累计已有213万人次享受产前检查待遇,基金支付达1.38亿元。

生殖健康服务保障持续优化。2021年,我省将无痛分娩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2024年,又将“取卵术”等12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目前,全省参保人累计已有1.15万人次享受辅助生殖报销,基金支付1248万元。为支持人力资源流动,我省明确省内参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参保人在变换参保地或转换参保身份时,待遇由转入地支付,确保待遇有效衔接,避免出现断档、落空的情况。在人文关怀方面,从2020年起,对于新生儿出生后死亡的特殊情况,监护人在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可用出生医学证明等作为依据为其参保缴费,并按规定追溯报销自出生至死亡前的医疗费用。

经办服务不断优化。实现与卫生健康部门的新生儿数据线上共享,推动落地参保,参保人可通过手机端便捷办理参保登记、变更登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等手续。2024年,全省当年出生并参保新生儿达36万人。通过经办服务下沉到医疗机构以及开通线上办理等方式,参保人可便捷办理生育登记等手续,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深入推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和医保服务优化,持续健全完善生育保障制度,强化生育保险生育支持保障功能,助力全省加快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