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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黄先勇等四名同志限期返回公司报到的通告

来源:贵阳日报     2025年05月20日        版次:A05    作者:

1.黄先勇,性别:男,身份证号:520102197611201613

2.李 焱,性别:男,身份证号:52020119731119481X

3.刘伟忠,性别:男,身份证号:522101197207284416

4.刘永龙,性别:男,身份证号:520102196710022472

以上同志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岗至今一直未到公司上班,已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在此期间内,公司不断以各种方式与上述同志联系未果,现以公告方式通知上述四名同志于2025年6月9日前返回公司报到,如逾期不归,视为单方面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将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依法处理后续事宜。

通号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原贵州建工集团第九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