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方成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政治创造,这一制度从诞生之日起就超越了传统政党制度的固有框架,不仅在制度效能上实现了对旧式政党制度的突破,更在价值理念上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提供了全新选择。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植根于中国土壤、彰显了中国智慧,在发展过程中不仅借鉴和吸收人类政治文明优秀成果,也融入了现代“共建共治共享”的内涵,以合作、参与、协商为基本精神,重构了政党与国家、政党与社会、政党与人民的关系,实现了执政与参政、领导与合作、协商与监督的有机统一,展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
价值底色:从“精英本位”到“人民至上”的根本转向。坚持人民至上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价值遵循,是区别于其他国家政党制度的显著标志。西方传统政党制度多以“竞争性选举”为核心,本质上是不同利益集团争夺权力的工具,最终服务于少数精英阶层的利益,容易导致“少数利益集团主导决策”的利益失衡。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和不同阶层群体具体利益的差异性,通过制度设计确保人民利益的真实、广泛、持久实现。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也各自联系着特定的社会阶层和群体,共同致力于国家发展和人民福祉。这一制度的设计确保了权力不为资本、不为少数利益集团服务,而是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把人民的意愿贯穿政策制定与实施的全过程,推动决策过程从“少数人说了算”转向“多元主体协商共治”,将“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嵌入政策全过程,实现了价值导向从“为少数人谋利”到“为绝大多数人谋幸福”的根本性转变。
模式突破:从“对抗性制衡”到“合作性治理”的模式重构。在政党关系中,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既是政治上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也是亲密合作的友党关系。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下,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执政党与参政党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亲密关系。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是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通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与中国共产党形成“目标一致、行动协同”的治理共同体,构建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新型政党关系,实现了“领导与合作”“执政与参政”的有机统一。中国新型政党制度通过制度化协商消解对抗性政治成本,最大限度地把各方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提升了决策的科学性与施政的连续性,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保证了国家政策的长期稳定和连续执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充分发挥自身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位置超脱等优势,为我们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民主形态:从“选举民主”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范式革命。民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普遍价值追求,其实现的形式有多种,不可能千篇一律。西方选举民主往往陷入“程序至上”的误区,将“选举”等同于“民主”,这种“选举民主”往往沦为“金钱政治”与“精英统治”的工具,普通民众的利益诉求难以真正表达,也忽视了民主在治理过程中的持续性意义。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形成了不同于西方单一“选举民主”的政治逻辑,使民主从单纯的选举机制转化为全链条、全覆盖、全方位的治理实践。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突破了“多党竞争”的对抗性逻辑,将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纳入国家治理全过程,形成“领导—合作—协商”的复合民主结构,并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机制、政治协商机制、议政建言机制、合作共事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实现了人民群众在国家治理中的广泛参与和持续监督,确保民主权利在时间维度的最大、最长延续。这些安排使得民主不再是抽象的价值理念,而是转化为具体的运行程序和机制。如,在统一战线助力毕节试验区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各民主党派和党外代表人士围绕毕节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积极参与重大决策的协商讨论和民主监督,共同创造了“毕节奇迹”“毕节之治”,生动诠释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机和活力。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本质上是“民主合法性”与“治理有效性”的有机统一。它通过“人民至上”的价值锚点、“合作治理”的结构设计、“全过程参与”的程序机制,破解了“选举民主”的结构性困境。这一制度创新不仅是中国之治的核心密码,更是人类政治文明的新模式。
(作者系中共修文县委党校高级讲师。本文系贵州省社会主义学院新发展理念与多党合作高端智库“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招标一般课题“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路径研究”〔SHZXYB2426〕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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