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所”联动协作 筑牢平安根基

——花溪区阳光街道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探索实践一瞥

来源:贵阳日报     2025年10月23日        版次:A08    作者:

阳光街道十字街商圈积分排名靠前商铺获表彰。

漫步在花溪十字街,人流如织、商铺林立。在络绎不绝的游客与林立的商铺之间,民警与商户常态化值守巡逻的身影,已成为市民游客眼中最熟悉的风景。这正是花溪区阳光街道“办”“所”联动协作机制下,基层社会治理成效的生动体现。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十字街辖区日常人流量在3万至5万人次,最高峰可达12万人次,人少事多是辖区管理面临的痛点难点,给基层社会治理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花溪区阳光街道十字街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段頔一语道出社区的治理困境。与此同时,十字街现有经营主体1030家,从业人员2000余人,这也是一股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

如何引导商户参与群防群治,积分制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在探索群防群治工作的过程中,阳光街道、阳光派出所创新推出“十字街商铺积分制”,真正调动起十字街商圈商户参与群防群治工作的积极性。

该积分制的推广,让各家商铺通过参与入户宣传、帮助化解矛盾等群防群治志愿活动的方式累计积分,以此兑换在十字街大屏上投放广告宣传商铺的机会。通过此项机制,从源头上建立起个人付出与社会资源反馈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推动基层治理正向发展。

“小积分”发挥“大效能”,积分制只是花溪区阳光街道“办”“所”联动协作的缩影之一。在社会治理的复杂体系中,街道办事处作为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承担着广泛的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在基层的前沿阵地,负责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工作;派出所则是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这三者的联动对于保障基层社会的稳定、和谐与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花溪区阳光街道始终坚持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联动协作、形成合力,全方位保障基层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为了有效统筹阳光街道办事处、阳光司法所和阳光派出所的联动工作,三方建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牵头,派出所所长和司法所所长参加的联动工作协调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确保三个单位在工作方向上的一致性和协同性。

联动中,为加强社区层面的工作融合,街道党工委明确公安民(辅)警在社区党支部或居委会兼任委员,在社区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完善平安建设“四级”统筹调度机制,在每周街道干部例会上,由派出所相关负责人通报辖区治安警情,尤其是辖区盗窃、诈骗、邻里纠纷、婚恋纠纷及非警情类投诉等案件情况,由司法所相关负责人通报矛盾纠纷调解情况,由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安排业务分管领导、包居领导统筹组织力量,开展问题整改和矛盾调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每月组织召开治安形势分析会、警务联席会,综合分析辖区社会治安工作,切实做到补短板、强弱项。

此外,阳光街道还建立了关于加强“两所一中心”暨社区联动工作机制(试行),聚焦“三化”融合,即以综治中心运行规范化为支撑、以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为抓手、以信访工作法治化为重点,构建“党工委统筹,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社区联动”的综治信访融合工作体系,统筹各方资源为构建“大平安”格局夯实基础。

实现信息共享沟通、联合排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推动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多样化宣传教育、协同作战应对突发事件……在联动协作中,花溪区阳光街道“办”“所”双方各展其长、同频共振,形成协同倍增效应,共同筑牢平安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