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庆龙:
本机关依法查处你非法出售、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10只)一案,因你不予配合,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履行催告书》(南林催字〔2026〕01号)。
依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南林罚决字〔2025〕03号),你应在法定期限内缴纳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加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合计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因你逾期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催告你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该缴费义务。你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如要求陈述、申辩,请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仍未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本机关领取书面《履行催告书(南林催字〔2026〕01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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