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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五一”价格提醒告诫函 规范市场秩序

来源:贵阳日报     2026年04月27日        版次:A03    作者:

本报讯 为保障2026年“五一”假期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4月24日发布关于2026年“五一”假期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对当地各类经营主体提出明确价格规范要求。

告诫函指出,各经营者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贵州省住宿业价格行为规则》等法律法规,严禁串通涨价、哄抬物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行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须严格落实收费标准和优惠政策,不得超标准、重复、自立项目收费。

针对景区、餐饮、商超、酒店、民宿、停车场等重点行业,该局要求全面落实明码标价,在经营场所或网络页面醒目位置公示价格、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做到价目齐全、真实清晰。促销活动不得先抬价后打折,结算前须列明消费项目与金额,严禁标价外加价、收取未标明费用。其中明确规定,同一住宿业经营者客房价格涨幅不得超过此前30日内同类房型均价的60%。

同时,严禁强制搭售、虚假优惠、虚构原价、订单生效后单方毁约等价格欺诈行为,禁止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快上涨。各经营单位需加强行业自律,落实特殊人群优惠政策,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

该局提醒广大经营者对照要求规范经营,欢迎消费者与社会各界监督。如遇价格纠纷或违法行为,可保存证据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许发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