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叶叶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贵阳知识产权法庭揭牌仪式日前在贵安新区举行,这是贵州首家知识产权法庭。该法庭的设立对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推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建设、落实贵安新区“一极一高地两示范”四大定位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合力营造开放、包容、公平、公正、非歧视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将“坚持公平竞争、安全有序”作为基本原则。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必然要走健康、安全、可持续的发展道路。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尤其需要法治护航,要完善相关数据标准规范和技术规范,构建适应和支撑数字经济营商环境的法律制度体系。
我国具有超大规模市场、海量数据资源、丰富应用场景等多重优势,数字经济发展具有广阔空间。但随着数字技术创新与应用,催生了不少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不仅要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还要兼顾安全与发展、公平与效率的统筹协调。此外,数字经济的参与主体多元,包括政府、平台、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等。规范不同主体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才能实现多元化治理。数字经济的发展以创新为引领,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等,也与创新密不可分。不断优化调整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激励与引领方向,才能助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不断发展,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数字经济时代,谁能提供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谁就能在科技创新的竞争中占据主动。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才能更好发挥其激励创新、促进智力劳动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作用。贵阳贵安集聚了全省6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全省绝大多数高校、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团队等创新资源,只有与时俱进健全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进一步发挥其对数字经济发展的引领和促进作用,方能持续挖掘创新增长潜力,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
一方面,要聚焦新领域新业态发展需要,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相比于传统经济,数字经济更多的是无形资产,新技术、新型商业模式等创新成果都需要得到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例如,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需要从法律层面明确权属,数字内容作为文学艺术作品数字化的产物需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面对快速的技术更迭、激烈的行业竞争,要立足区域特点、产业发展优势和创新主体需求,构建响应及时、保护合理的新兴领域和特定领域知识产权规则体系,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创新的触角向更广更深处延伸。
另一方面,要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使服务惠及更多创新主体。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当下,各类创新主体不断壮大,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加强覆盖全面、服务规范、智能高效的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网络化建设,建立数据标准、资源整合、利用高效的信息服务模式。同时,随着各类创新主体不断聚集,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可能性也进一步加大,要不断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高效解决知识产权领域的矛盾纠纷,维护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连着市场,是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桥梁和纽带。让我们以贵州首家知识产权法庭揭牌为契机,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益,深入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促进专利链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同时,充分发挥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和数据知识产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的作用,促进创新型经济、品牌经济、特色经济、文化经济和数字经济发展。加快完善与新技术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为抢占高质量发展制高点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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