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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聚集

来源:贵阳日报     2025年06月17日        版次:A08    作者:

多“下马走走” 别在“马上”不下来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同一个问题,骑在马上看和站在地上看,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当前,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也是为了让广大党员、干部牢记无论“马上”还是“马下”,自己都是人民群众中的普通一员。

作为一名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不能有高人一头的想法,更不应该有任何的特权行为。当官显摆,是封建残余思想作祟,根源是官本位思想严重、权力观扭曲,不是共产党的干部应有的形象和作风。要时刻端正思想、摆正位置,站稳群众立场,增进同群众的感情,克服一切脱离群众、违背群众意愿、损害群众利益的私心杂念。

“骑在马上”的领导干部,应该多“下马走走”。“下马走走”才能深入一线、了解实情,“下马走走”才能融入群众、增进感情,“下马走走”才能启迪思路、改进方法,“下马走走”,才能正确认识自己,真正摆脱“官气”。

唐剑锋 人民日报

开启群众监督的“探照灯”

群众监督不仅是发现问题的“眼睛”,更是推动改革的“引擎”。群众监督在实际运行中也有一些堵点。有些地方存在群众“不敢监督”的现象,还有一些地方虽然设立了群众监督渠道,但存在反馈不及时、处理结果不公开等问题,导致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受挫。这些问题如同蒙在“探照灯”上的尘埃,阻碍其照亮权力运行的“盲区”。

通过构建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监督体系,请群众参与政策制定、项目建设,将群众监督从“事后纠错”前移到“事前预防”。充分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打造“智慧监督”平台,实现问题线索收集、转办、反馈全流程线上化,让群众动动手指就能参与监督。这既能提升群众监督的及时性和可操作性,又能增强群众对党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孙瑞婷 学习时报

规范用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进一步规范公权力运行,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营企业更大发展活力。

民营经济促进法对各类行使公权力的主体作出规范,并涵盖政策准入、市场开放、组织服务、信息披露、账款拨付各领域各环节,全方位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这些规范内容又分为“不得”和“应当”两个范畴,明确了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公权力运行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民营经济促进法全文针对公权力行使提及“不得”11次,提及“应当”34次,旗帜鲜明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公平竞争、获取投融资、开展科技创新的合法权利。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专门规定“法律责任”,重点针对公权力机关侵害民营经济及其经营者权益的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保障各项约束性规定落实到位。比如,对违法实施征收、征用或者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以及实施违法异地执法等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可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过程也是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提升治理水平的过程。公权力的规范运行就是对各类民营经济组织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有力保护,将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家的信心和安全感,进而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金观平 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