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4年第4号) 《贵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经2024年4月26日贵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24年7月31日贵州省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2024年4月26日,贵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贵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决定报请批准。现作如下说
省人大常委会: 本次会议对《贵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条例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的
(2024年7月31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贵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由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